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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卷 第七章 仗剑天涯 1


然晴岛上还留有庞鹏结婚时喜庆的余味,但大家楚,这样平静的日子越来越少了。『泡書』在这个风雨飘摇的时代,即便是远离中原的晴岛,也难免被卷入争权夺利的皇室争霸之中。朝廷的讨伐进行的相当顺利,明朝大军所向披靡,仅仅用了三个月,便剿灭了多处叛乱,现在唯有当初声势最为浩大的起义军,山西元世伦军还在与朝廷的兵马周旋。

        罗天旭知道,只要一剿灭元世伦,那朝廷的下一个目标便是天龙帮了。现在天龙帮的规模虽然已经在江湖上独当一面了,但要面对十万甚至几十万的朝廷正规军,对他们来说还是很困难的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件事情不能再拖了,只能尽快的想想办法。现在,最直接有效的办法,便是加入元世伦的起义军,一同对抗朝廷。只是,罗天旭并不了解此人的为人,贸然带领帮众投靠他,恐怕会招来灭顶之灾。虽然他已经看准了大体的方向,但具体如何行事,还是需要跟张继天商量商量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次,罗天旭一大早便来到了张继天的住处。两兄弟见面也没客套,罗天旭便直接进入了主题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二弟,如今天下大乱,而各路起义军全部失利,只有山西的元世伦还勉强在独力苦撑。以现在的形势看,朝廷对付完他,下一个目标肯定便是天龙帮了。我想,现在咱们应该帮元世伦一把,只是我们不了解他的为人。万一此人不是我们苦盼的明主,那天龙帮的这近三万条性命恐怕,便会都被葬送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大哥,我们又想到一块去了。我现在也担心元世伦的为人,所以才一直举棋不定。虽然他手下有十万兵马,但他地手下大都是老实的农民,没有多少战斗力,现在跟朝廷的争斗中,明显处在下风。若是我们肯加入他们,便是解了他的燃眉之急。不过,这件事的确要慎重,不然我们千辛万苦建立起来的天龙帮地基业,便会毁于一旦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那依二弟之见,我们应该怎么办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先派个人去了解一下元世伦地为人,看看他是不是我们应该辅佐的明主。若他真的以天下苍生为念,那我天龙帮赴汤蹈火,在所不辞;若他只是沽名钓誉的昏庸之辈,那我们就下定决心死守晴岛!”

        罗天旭想了想,良久才对张继天说:“你觉得现在派谁去比较合适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张继天眉头一皱:“庞氏兄弟最近在江湖上风头太盛,先是杀了杀客盟盟主臧孤鸿,而后又打闹兵部尚书的府邸。派他们去暗查,肯定不合适,而值此多事之秋,你我二人不在天龙帮坐镇也万万不可。所以,只有一个人,能去完成这项任务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是啊。我也想到了鲍震。只是他鲁莽地性格。会不会误了大事啊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大哥不必太过担心。三弟是粗中有细地人。只要我们把这利害关系对他讲清楚。他一定能够完成这项任务。甚至超出咱们地希望呢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恩。也只好如此了。我这就派人把他找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不一会。鲍震便被叫到了承天堂。他见二位哥哥都在这里等他。心知有重要地事情。于是。直接问道:“大哥二哥叫我来。有什么事情吩咐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次叫你来。是要派你去完成一件重要地事情。我和二弟思来想去只有你去最合适。不过。这次任务关系重大。你一定要认真对待。千万不要鲁莽行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鲍震一听便来了兴致。自从打败了倭寇之后。他便一直赋闲再晴岛。没有机会大展身手。如今。听到罗天旭有意让他去独自完成任务。心中怎能不高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大哥放心,我虽是粗人,但自认做事还是有分寸的。有什么事情你只管吩咐便是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恩,是这样的。如今各处的叛乱已经被朝廷平定地差不多了,只剩下山西元世伦的义军还在跟朝廷周旋。如果连他们也失败了,那朝廷一定会立马调集人马,对付天龙帮。我跟你二哥商量了一下,与其让朝廷先制人,不如我们先行动起来。我打算带着天龙帮地三万帮众,投靠元世伦。只是,现在我们都摸不透元世伦到底是不是百姓苦盼的明主。这次派你去混入元世伦地义军,就是让你混入他的义军,找机会跟他接触下,看看此人是否是值得辅佐地明主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原来是去摸元世伦的底啊,这种小事你只管放心。我虽是粗人,但看人的眼力还是不差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罗天旭点了点头,然后看了张继天一眼。张继天明白他的意思,接着对鲍震说:“要混入元世伦的义军,你便要有一个合适的身份。这个我已经给你想好了。江湖上曾有一位名号叫百世枪王李君佑的。已经失踪三年了,据传是死在了漠北的沙漠里,也有的说他没死,而是厌倦了江湖纷争隐退了。你的身形跟他很像,而且这个身份不容易让人怀疑。只是,我还需要再稍微的给你准备、准备。

        ”

        张继天说着,便走出了房门,不一会,手里拿了包中药回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三弟,易容之术一时半刻我也教不好你,所以我还是改变一下你的容貌吧。这包净肤散,你拿回去用水熬一个时辰,然后在脸上涂三天,每天两次一次半个时辰。三天后,你的脸色便不再这么黑,变得如常人一般了。你再用十天的时间,把络腮胡子蓄起来。这样外貌上,基本就认不出你来了。还有一点,既然你要用的身份是百世枪王,那就一定要使得一手好枪。我会安排病大虫薛伟教你薛家枪法,你好好学,估计十天左右就能出师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二哥,不用这么麻烦,我十八般兵器样样精通,使枪更是不在话下,干嘛要跟薛伟学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的枪法不够好,李君佑号称百世枪王,其擅长的武功回魂枪法让数十高手饮恨。纵观整个天龙帮,只有薛伟的薛家枪能与他的枪法

        下。况且,你这次去,随身地兵器便是一杆钢枪,,恐怕危急时刻,会让你吃亏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好吧,我听二哥的,你们放心,十天之后,我一定成为一代枪王。事不宜迟,我这就去找薛兄弟,让他教我枪法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唉,别急,把你的药拿走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鲍震不好意思的接过药,然后对张继天说:“二哥,你有没有帮我想过,我如何混进义军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个问题应该不难,他们现在正值用人之际,以百世枪王的身份接触他们,他们一定会求着请你入伙。你先去找薛伟吧,学枪这件事对你来说是最重要地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鲍震应了一声,便径直去找薛伟了。如今的薛伟已经是龙牙堂地副堂主了,地位仅次于五位当家。他见鲍震来找他,感到十分奇怪。等鲍震说明了来意之后,他便立刻放下了手头的工作,带着鲍震来到了习武场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三当家,你想学薛家枪法很容易,因为你的底子很好,所以只要记住招式,在实战中灵活运用便是了。现在,我们先要干的,便是为你打造一杆衬手的钢枪。你臂力过人,普通地钢枪不过十斤,你若是用枪的话,我看至少要三十斤才能衬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差不多吧,鬼王刀也是三十斤。我这就去请铁匠师傅去铸枪,你现在就开始教我招式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好。薛家枪法,脱胎自杨家枪法,只是在个别地招式和一些理念上有所不同。杨家枪法更注重大面积的杀伤招式,而薛家枪法主要是对单一的敌人进行猛烈的打击。杨家枪法共有三十六式,而薛家枪法有四十二式。这些招式,我会在五天之内教给你,只要你记熟了这四十二招,后面的五天咱们再一对一的进行实战练习。这样,十天后,你便是枪术高手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鲍震认真地听他说完,然后在习武场拿了一杆普通的钢枪,便跟着学起来。鲍震武功根基深厚,学起枪法来也是得心应手,没过五天他便记熟了这四十二路枪法。这几天,鲍震也开始蓄起了络腮胡,并按照张继天地吩咐涂抹净肤散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五六天的光景,天龙帮地人们便忍不住鲍震的样子了。眼看着,距离离开晴岛地日子越来越近了。鲍震也不得跟妻子孙氏告别,其实鲍震并非只是跟妻子告别而已,他还另有所图。

        自从,他结婚之后,他便天天喝妻子亲酿的女儿红。如今,除了女儿红,没有别的酒能让他觉得好喝了。如今离开晴岛,少则一个月,多则半年。这么些日子,没有妻子的女儿红让他实在是不敢想象。所以,他一定要在临走的时候,把妻子珍藏的极品女儿红带走一瓶。

        转眼离他要离开晴岛的日子只剩下两天了,如今他的枪法略有小成,万事俱备,只剩下他朝思暮想的那瓶极品女儿红了。临别赠言,少不了妻子的嘘寒问暖,对这些,鲍震只是点头应承着。他的心思都在那瓶儿红上,现在无论妻子说什么,他都乖乖的应下。

        经过了妻子的一阵叮咛,鲍震终于打开了话匣子,把自己最想要的东西说了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媳妇,你看你说了这么多,我都答应了。只是我也有一点小小的要求,不知道你能不能答应啊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相公有话直说,只要我能办到的,一点让你称心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呵呵,其实我什么都不缺。只是,这半年来,一直喝你酿的女儿红,我怕出去的这几个月,没有老婆的女儿红,别的酒用喝不惯,万一酒瘾犯了,那可就糟糕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孙氏一听他这么说,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,佯怒道:“原来你是打我女儿红的主意啊,你舍得妻子,却舍不得一瓶酒。可真有你的啊!”

        鲍震平日里一直是家里的绝对权威,不过现在理亏,也不得不服软,说句好话:“老婆,我是想在外想你的时候,喝口你亲酿的女儿红。这样,就能稍微缓解我的思念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孙氏闻言一乐,笑道:“你别拿我说事,我还不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。你等着!”

        孙氏说完,转身回了里屋,屋子里很快传来了她翻箱倒柜的声音。不一会,孙氏抱着一个葫芦大小的酒瓶出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既然你要走,我就给你拿瓶好的。这瓶女儿红是我精心酿制的,比普通的要浓十几倍,你喝的时候,可以用别的酒勾兑一下,照样能喝出女儿红的味道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呵呵,那我要是直接喝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那恐怕就有点暴谴天物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鲍震喜滋滋的将瓶中的酒倒进了自己随身携带的酒葫芦里,他倒的很干净,连一滴也没舍得剩下。孙氏看他没出息的样子,不免觉得好笑:“你可真是个酒痴,哪有你这样的人,马上就生离死别了,心思还都在酒上!”

        鲍震听了,呵呵一笑,打趣道:“哪里有什么生离死别啊,不过是小别一下而已,俗话说的好,小别胜新婚。呵呵,娘子且等我几日,待我功臣名就之后,再与你共续前缘。

        ”

        三天的时间如白驹过隙,几乎是谁也没有意识到已经到了鲍震该走的时候了。当天早上,鲍震起得很早,他自斟自饮的喝了好一阵酒,才收拾好行装,提着自己刚刚打制的钢枪朝码头走去。

        兄弟几人难免要过来送行,虽然大家清楚,以鲍震的武功这样的任务对他来说,应该是不在话下,但时值多事之秋,世事变数太大,谁也不敢保证他就一定能够平安回来。毕竟明枪易躲,暗箭难防。

        离别的时候,大家多少是有些凄哀的。鲍震也跟罗天旭一样,最讨厌这种婆婆妈妈的离别场面。所以,他并没有跟兄弟们在多说什么。只是喝了一碗,罗天旭敬上的壮行酒,便昂挺胸的走到了船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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